《人民公安报》刊发 | 株洲石峰:“三个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
发布日期:2023-11-20作者:信息来源:株洲市公安局

近年来,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把群众拥不拥护、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做到公安工作贴近群众需求、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警务评议连续三年名列前茅。
石峰分局制定《警务评议考核方案》《警务评议工作操作流程》《警务评议回访工作规范》和《警务评议申请容错免责工作规范》等工作制度,组建工作专班,建立责任体系;督察大队配备2名民警专职从事警务评议工作,各所队专人专岗,高效运转;建立“日推送、周调度、月通报、季考评”警务评议工作机制,专班对收集的不满意问题分类施策、精准指导。
石峰分局通过机制改革对警情进行分流,制定《接处警移交规定》,由巡警大队集中接处警,将不同的警情分流至相关专业大队或派出所,对群众关切的侵财、故意伤害等案件不再移交派出所,由巡警大队办理,形成接处警“闭环”,警情处置更加高效,全局接处警工作满意率由去年的96.14%上升至今年的99.87%。
石峰分局制定下发《强化队伍执行力工作规定》《警务评议考核补充规定》《申请容错免责工作规范》,明确责任管理架构,完善责任追溯链条,严格责任处理标准,问责追责、容错免责、表彰奖励“三管齐下”,让民警大胆作为、尽职尽责,2022年,有5名警务评议成绩突出的个人分别被记三等功、嘉奖。
他们强化督导考核,责任民警对每一起警情和户籍业务,在受理2天后进行首次回访,及时掌握不满意样本并开展化解工作;分局警务评议专班每天实时跟踪各责任单位不满意样本化解办理质效,建立警务评议不满意样本台账,对上级下发的不满意样本,由专班先行调查,提出整改措施,再点对点推送至相关所队落实整改,用高质量工作保障警务评议成效。
石峰分局利用“石峰大讲堂”,不定期组织处警民警、侦查民警、户籍民警集中学习,先后举办规范执法、110接处警、警务评议问题解析等培训班共9期,做到即学即考、逢训必考,落实了培训内容、保证了培训效果,民警执法办案和服务群众能力明显提升。
石峰分局辖区有68家企业,他们将办事窗口开放时间由原来的下午2点半调整为1点,让群众少排队、少等待,做到即来即办、速办。同时,他们加大对窗口单位督导力度,深入开展“冷硬横推”顽瘴痼疾整治,强化“窗口意识”,树立爱民形象,打造“亲民窗口”。
责任编辑:株洲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