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3-01-17 16:27浏览次数:字体:[ ]
公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

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市(州):株洲市 县(市、区): 填表单位(公章): 株洲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填表日期:2011-7-6

事项名称

公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

子项名称

事项编号

430201 006170756 A 3 12 00

子项编号

办件类型

■转报件 □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 ■否

转报单位

湖南省公安厅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 ■否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拟办公章刻制的单位或个人

许可依据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

是否收费

□是 ■否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1、申请报告;

2、《刻字业经营审批表》;

3、企业法人代表的常住户口或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没有因故意犯罪而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

5、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企业经济的证明(个体户不得承制公章);

6、资金信用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生产设施设备情况;

7、企业特定的有关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8、办厂可行性报告;

9、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10、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许可程序

1、申请者持有关材料经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特种行业管理专用章;

2、申请人应当将第1项全部报经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特种行业管专用章;

3、申请人应当将前2项材料报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审批同意并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4、凭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枋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准开业。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株洲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电话:0731-28680810 株洲市公安局监察室电话:0731-28683064

窗口地点

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

交通到达线路

乘2、21、28、45路公交车至黄河路口站,下车黄河路南行约50米。

工作时间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地址: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

0731-2868323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唐丽君 0731-28683235

单位网址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进行特别程序

执行人

所在部门

职 务

受 理

1 个工作日

□是 ■否

唐丽君

治安支队一大队

副主任科员

初 审

2 个工作日

□是 ■否

唐丽君

治安支队一大队

副主任科员

复 审

2 个工作日

□是 ■否

袁雪峰

治安支队

副支队长

决 定

4 个工作日

□是 ■否

朱红韬

省厅治安总队

二支队支队长

办结告知

1 个工作日

□是 ■否

唐丽君

治安支队一大队

副主任科员

提交材料信息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份 数

1

申请报告;

表格

1

2

《刻字业经营审批表》;

表格

1

3

企业法人代表的常住户口或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年);

证照

1

4

企业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没有因故意犯罪而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

其它

1

5

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企业经济的证明(个体户不得承制公章);

其它

1

6

资金信用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生产设施设备情况;

表格

1

7

企业特定的有关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其它

1

8

办厂可行性报告;

其它

1

9

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其它

1

10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其它

1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是 ■否

审批流程图

附图

负责人(签字): 袁雪峰 填报人(签字): 唐丽君 联系电话:13607332833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