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安全经营许可
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市(州):株洲市 县(市、区): 填表单位(公章): 株洲市公安局 填表日期:2011-7-6
事项名称 | 旅馆业安全经营许可 | 子项名称 | ||||||||||||
事项编号 | 430201 006170756 A 2 11 00 | 子项编号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从事旅馆业经营的单位或个人 | |||||||||||||
许可依据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
收费依据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10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10个工作日 | |||||||||||||
许可条件 | 1、有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2、要求报送的材料齐全;现场勘验合格。 | |||||||||||||
许可程序 | 1、申请者应当持有关材料经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审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再经所 在地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特种行业管理专用章; 2、申请者应当持项有关材料经所在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核准,下发正式批准文件并核发《旅馆业安全经营许可证》; 3、申请者应当持有关材料,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准开业。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株洲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电话:0731-28680810 株洲市公安局监察室电话:0731-28683064 | |||||||||||||
窗口地点 | 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2、21、28、45路公交车至黄河路口站,下车黄河路南行约50米。 | |||||||||||||
工作时间 |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地址: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1-28683235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唐丽君 0731-28683235 | |||||||||||||
单位网址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区县治安大队民警 | 区县治安大队 | 民警 | |||||||||
初 审 | 2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区县治安大队专干 | 区县治安大队 | 专干 | |||||||||
复 审 | 3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区县治安大队大队长 | 区县治安大队 | 大队长 | |||||||||
决 定 | 3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区县治安副局长 | 区县公安局 | 副局长 | |||||||||
办结告知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区县治安大队民警 | 区县治安大队 | 民警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旅馆业经营审批表; | 表格 | 1 | |||||||||||
2 |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资料、从业人员资料; | 其它 | 1 | |||||||||||
3 |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 其它 | 1 | |||||||||||
4 | 旅馆安全保卫机构、保卫人员资料; | 其它 | 1 | |||||||||||
5 | 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 文件 | 1 | |||||||||||
6 | 旅馆建设平面图。 | 其它 | 1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
负责人(签字): 区县治安副局长 填报人(签字): 唐丽君 联系电话:13607332833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