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养犬审批

发布时间:2013-01-17 16:15浏览次数:字体:[ ]
城市养犬审批

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市(州):株洲市 县(市、区): 填表单位(公章):株洲市公安局 填表日期:201176

事项名称

城市养犬审批

子项名称

事项编号

430200006170756A23000

子项编号

办件类型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 ■否

转报单位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 ■否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城市养犬者

许可依据

株政告【200813号文件

是否收费

□是 ■否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3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符合公布的城市养犬者条件

许可程序

普通犬证由派出所受理发证,分局审批;特种犬证须经市局审批。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株洲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电话:0731-28680810 株洲市公安局监察室 电话:0731-28683064

窗口地点

交通到达线路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

业务咨询电话

2868338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万里青 13973335378

单位网址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进行特别程序

执行人

所在部门

职 务

受 理

10 个工作日

□是 ■否

当地派出所

初 审

10 个工作日

□是 ■否

各城市分局

复 审

个工作日

□是 □否

决 定

个工作日

□是 □否

办结告知

个工作日

□是 □否

提交材料信息

序 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份 数

1

城市养犬申请表

表格

1

2

犬只免疫证

文件

1

3

犬主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

证件

1

4

居委会证明

文件

1

5

二寸彩色犬只相片

照片

3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是 □否

审批流程图

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