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核发

发布时间:2013-01-17 16:11浏览次数:字体:[ ]
居住证核发

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市(州):株洲市 县(市、区):株洲市公安局 填表日期:2011年7月6日

事项名称

居住证核发

子项名称

事项编号

430200006170756B20300

子项编号

办件类型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 ■否

转报单位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 ■否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法人和公民

许可依据

《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湖南省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与居住证发放办法(试行)》《办理居住证工作规范》

是否收费

□是 ■否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法定期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我省其他地区居住30日以上且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在申报暂住登记后可申领居住证。离开市辖区到本市其他市辖区居住的人员除外。

许可程序

1、受理。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中心(站)受理;

2、审批。城市公安分局严格按照规范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公正、准确的审查,并做出是否批准的审批决定;

3、制证。城市公安分局制证;

4、领证。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中心(站)领取。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株洲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电话:0731-28680810 株洲市公安局监察室 电话:0731-28683235

窗口地点

各县市区公安局办证大厅

交通到达线路

2路、28路、35路、30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业务咨询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单位网址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进行特别程序

执行人

所在部门

职 务

受 理

个工作日

□是 ■否

所居住社居流动人口服务站

审 核

2 个工作日

□是 ■否

所辖派出所

审批制证

3 个工作日

□是 ■否

所辖分局治安大队、县(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告 知

2 个工作日

□是 ■否

所居住社居流动人口服务站

办结告知

个工作日

□是 □否

提交材料信息

序 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份 数

1

株洲市居住证申领表

表格类

1

2

居民身份证;住所证明

其它

1

3

婚育证明(18—50周岁的育龄妇女)

其它

1

4

近期彩照1张(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照片的人员需要提供,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其它

1

5

申请3年、5年有效期居住证的,还应提交本人申请、工作合同;原持有居住证的,应当交还原居住证。

其它

1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是 ■否

审批流程图

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