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 消防设计抽查
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市(州):株洲市 县(市、区):株洲市 填表单位(公章):株洲市公安局 填表日期:2011年7月6日
事项名称 | 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 | 子项名称 | 消防设计抽查 | |||||||||
事项编号 | 430200006170756C20100 | 子项编号 | 430200006170756C20101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市城乡规划局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办理对象 | 除需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之外的建设工程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修订)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 | |||||||||||
收费依据 | /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30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21个工作日 | |||||||||||
办理条件 | (一)新建、扩建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二)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三)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四)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五)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 |||||||||||
办理程序 | (一)备案 建设工程在依法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湖南省消防政务公开网站消防办事大厅栏目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当出具备案凭证。 (二)备案抽查 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过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预设的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 2、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所规定的材料。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 4、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改正。已经开始施工或投入使用的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 (三)公告:备案和备案抽查结果即时在湖南省消防政务公开网站消防办事大厅栏目中公告。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株洲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电话:0731-28680810 株洲市公安局监察室电话:0731-28683235消防支队纪委办公室28492845 | |||||||||||
窗口地点 | 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2、21、28、45路公交车至黄河路口站,下车后沿黄河南路南行约50米 | |||||||||||
工作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1-28680837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单位网址 | http://www.zhuzhou..gov.cn/ 网上办事大厅 | |||||||||||
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即时 个工作日 | □是 ■否 | 江林潇 | 防火监督处 | 公务窗口受理人员 | |||||||
审 查 | 13 个工作日 | ■是 □否 | 王奔、彭艳红 | 防火监督处 | 工程师 | |||||||
决 定 | 8 个工作日 | □是 ■否 | 支队领导 | 市消防支队 | 支队领导 | |||||||
办结告知 | 即时 个工作日 | □是 ■否 | 江林潇 | 防火监督处 | 公务窗口受理人员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 表格 | 1 | |||||||||
2 |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 证照 | 1 | |||||||||
3 | 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 证照 | 1 | |||||||||
4 |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 证照 | 1 | |||||||||
5 | 消防设计文件 | 其它 | 1 | |||||||||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办理流程图 | 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办理流程图 | |||||||||||
负责人(签字):谢冠中 填报人(签字):江林潇 联系电话:28492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