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证件指南

发布时间:2011-02-14 14:17浏览次数:字体:[ ]

一、申请条件

凡常住户口在我市的居民,须本人向铜陵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户口在铜陵县的居民须本人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

二、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小二寸、白底色)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和相同规格的照片1张。如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须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由负责人在表格上亲笔签名并盖章。军人还需提交《批件》。

2、交验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并提交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需复印地址页和本人资料页,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面,请复印在一张A4纸上,切勿裁剪。

三、工作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后,15天内办结。

对属紧急事由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