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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民警教育训练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教育训练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深入贯彻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三基”工程建设的工作部署,近日,市公安局制定了《全市公安民警苦练基本功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练兵内容和方式方法、督促坚持、奖惩措施、练兵保障六个方面着手,明确了保障苦练基本功深入、持久开展的制度措施。 一是在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方面。意见指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都要结合学习贯彻全国“三基”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宣传动员,引导广大民警树立长期练兵、终身练兵的意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投入到苦练基本功活动中。要坚持“全警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把苦练基本功工作纳入“三基”工程建设总体部署,作为“一把手”工程狠抓落实。要设立苦练基本功专门工作机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地本单位苦练基本功工作,加强对苦练基本功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要明确练兵目标,细化工作职责,硬化工作措施,掀起全警苦练基本功的热潮。 二是在明确职责分工,抓好责任落实方面。意见明确,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部门要各负其责,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和训练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公安政工部门和各警种、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市局负责规划、督促、检查、指导、考核全警苦练基本功工作。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根据训练计划,科学设置课程,精选师资力量,严格日常管理,确保训练质量。各警种、部门结合岗位职责能力要求制定本警种、部门的基本功训练方案。各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本单位民警开展岗位练兵和自学自练。 三是在训练方式方法方面。意见指出,苦练基本功要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紧扣实战,全面落实岗位练兵、自学自练与集中培训有机结合的经常性练兵机制。岗位练兵要围绕岗位职责能力要求,突出提高执勤执法水平和做群众工作能力,坚持“干中练、练中干”;还要通过组织开展模拟现场勘查、办案卷宗评比、旁听典型案件庭审、送教下基层等活动,机动灵活地组织民警开展苦练基本功训练。个人自学自练要围绕胜任岗位职责,制定个人练兵计划;集中培训包括民警的初任和晋升培训、基层一线民警的警务实战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集中培训实行集中封闭式训练、军事化管理,机动灵活训练要结合实战,创新训练方式,积极建立案例库,推行案例教学,要把法庭作为“课堂”,组织民警旁听典型案件庭审;实行案件回访追踪,及时发现问题,加强针对性训练;实行轮岗挂职和到相关部门跟班作业,拓展民警技能和岗位适应能力;利用公安信息网和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加强网络视频教学系统建设,逐步开展网络视频教学和网上考试考核;积极开展练兵竞赛活动,层层选拔标兵能手,以赛促练。 四是在加强督导检查方面。意见指出,各单位要建立苦练基本功定期督导制度,成立专门督导工作组,定期督促、检查、指导基层科所队的民警苦练基本功,通过督导,总结发现经验,及时整改问题。要广泛开展各类比武竞赛活动,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部门要根据苦练基本功工作进程,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比武竞赛活动或专业知识技能考试考核,树立典型单位,选拔练兵标兵和岗位能手,推动苦练基本功的开展。 五是在建立考评机制,强化奖惩措施方面。意见明确,市局每年组织一次对单位组织开展基本功训练的考评和对民警基本功训练的考核,完善激励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对考试考核不及格的民警,要组织离岗培训,经离岗培训仍不合格,取消执法资格。坚持把基本知识、信息化应用技能、基本体能的考试考核合格作为晋职晋级的必备条件之一。基本功训练年终综合考评成绩不合格的单位,年度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连续两年基本功训练年终综合考评成绩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六是在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训练保障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强训练基地建设,市局依托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努力建设一个基础条件较好、师资力量较强、管理经验丰富、功能比较齐全的市级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要因地制宜,建立适应需要、符合要求的训练基地。通过对现有训练资源的整合和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优化的教育训练网络体系。加强教官队伍建设,不断充实、调整、完善教官人才库,努力建设一支熟悉基层工作、业务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专兼职教官队伍。加强教材资料建设,统一规范各类集中培训的教材资料,各警种、业务部门要尽快建设和规范岗位业务培训教材,重点是建设案例教材和音像教材,要以基层民警急需、实用为原则,组织力量收集整理带有经验示范性质的民警“工作法”、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等编写活页教材、训练光盘等辅助训练资料,指导民警训练。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训练经费“分级保障,重点补助”的原则,认真落实“谁调训,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减轻基层和民警的负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