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支队联合市交通局、芦淞区政府交通运输局对大京水库进行水上安全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公安机关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4月17日,治安支队八大队联合株洲市交通局执法支队水上执法大队、芦淞区政府交通运输局对芦淞区大京水库开展水上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采取看现场、问情况等方式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了大京水库景区旅游运营商“株洲京水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旅游客轮、画舫、快艇等船舶安全及库区内所有船舶,并检查了芦淞区水库管理局相关管理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治安支队对相关单位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董家段分局治安大队要加强对京水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水上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及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确保水上安全万无一失。二是董家段分局要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做到库区内所有船舶底数清、责任明,并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三是董家段分局要加强对大京水库旅游区域的治安管理,保证游客的安全和辖区的治安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