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文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
郑文军同志任市公安局天元分局纪委书记;
黄麟同志任市公安局芦淞分局纪委书记;
陈文斌同志任市公安局荷塘分局纪委书记;
汤征同志任市公安局石峰分局纪委书记;
胡志刚同志任市公安局董家塅分局纪委书记(主任科员);
辜春林同志任市公安局田心分局纪委书记。
免去:
马庆同志的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职务;
张晶同志的共青团株洲市公安局委员会书记职务;
杨建中同志的市公安局天元分局纪委书记职务;
邹洲同志的市公安局芦淞分局纪委书记职务;
刘拥军同志的市公安局荷塘分局纪委书记职务;
陈宏伟同志的市公安局石峰分局纪委书记职务;
马曙光同志的市公安局董家塅分局纪委书记职务;
黄稳刚同志的市公安局田心分局纪委书记职务。
以上人员的职务任免时间从2016年7月13日起算。
中共株洲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6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