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袁雪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接2016年5月10日中共株洲市委株委干[2016]34号文件通知,市委研究同意:
袁雪峰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赵聚忠、袁杲、宾铁强、贺吾晋、言清、王国胜、张道文、罗浪、龙永红、刘炳炎、胡登龙同志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程志刚同志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职务;
免去周胜、柳卫平、刘宏伟、李超同志的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接2016年6月3日中共株洲市委株委干[2016]37号,市委研究同意:
柳卫平同志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李超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政委(试用期一年)。
接2016年5月10日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株组干[2016]16号文件通知,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免去袁雪峰同志的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免去宾铁强同志的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株洲市公安局
2016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