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学忠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局属各单位:
因提前退休和工作调动,经研究,免去:
朱学忠同志的株洲市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职务;
王东水同志的株洲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殷端安同志的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保障科副科长职务;
麦华军同志的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敏同志的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绥润同志的株洲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政工秘书室主任职务;
罗云志同志的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株洲市公安局
201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