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黄耀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接2020年5月31日中共株洲市委“株委干〔2020〕125号”文件和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政人〔2020〕8号”文件通知,经市委研究决定和市人民政府决定:
黄耀斌同志任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职务;
免去周祥会同志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
成良池同志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免去其荷塘区委常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职务;
免去阴福安同志的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职务;
段益民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高配正处级),免去其市公安局调研员、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罗飞虎同志任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高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喻志成同志任市公安局警令部政委(高配副处级),免去其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杨忆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主任(高配副处级),免去其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陈飞同志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袁雪峰同志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免去其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职务;
吴安平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免去其市公安局调研员职务;
言清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蒋芷境同志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
张义德同志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免去其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柳卫平同志的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职务;
刘炳炎同志任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王卫国同志任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黄海峰同志任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朱文东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高配副处级),免去其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军同志任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高配副处级),免去其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政委职务;
李韧同志任市公安局综合管理支队支队长(高配副处级),免去其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谭红波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主任;
贺杨明同志任炎陵县公安局政委(高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吴焱同志任茶陵县公安局政委(高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杨波同志任攸县公安局政委(高配副处级),免去其茶陵县副调研员职务;
谭小武同志任市公安局芦淞分局政委(高配副处级),免去其炎陵县副调研员职务;
龙志奇同志任市公安局荷塘分局政委(高配副处级),免去其攸县副县级干部职务;
免去袁杲、罗有略、赵聚忠、贺吾晋等同志的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何忠明同志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龙永红同志任株洲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兼)。
株洲市公安局
2020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