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4-05-15 16:45浏览次数:字体:[ ]

株洲市公安局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

    株洲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能有:处置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侦办经济犯罪案件;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街面治安巡逻,预防和制止街面犯罪;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网络的安全保卫;开展禁毒、缉毒;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

二、部门收支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编报范围包括市局下设的26个部门(含监管场所、警官培训学校)及6个城市公安分局。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27485.6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25787.94万元,上年结转1697.7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办案费52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装备费439万元、基建欠款737.7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27485.6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4798.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687.62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26259.3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统一津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9686.1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415.68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8406.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50.70万元。

    2、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1226.3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公共事业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拘留及羁押场所人犯的伙食费、医疗费、水电费751.64万元,警卫处工作经费100万元,特殊(涉毒)人员收治中心运转经费70万元,监控人员经费4.68万元,公民信息平台建设经费300万元。

    3、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50万元,占2014年支出预算总数的13.64%,其中:

    1)招待费840万元(公务接待费110万元;办案、维稳、处突等执勤执法工作用餐450万元;协辅警临聘人员工作用餐28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8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580万元,含:一般公务用车385万元、执法执勤用车980万元、巡逻车辆780万元,特种用车435万元;购置费300万元,2014年我局拟更换部分巡逻车辆及新购防暴车);

    3)因公出国(境)费用30万元。

我局为有效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在保证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节约潜力,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下降460万元。